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农垦最美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2 08:39作者: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国资委、集团公司党委关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有关文件精神,积极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江苏农垦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垦区内(各农场、直属单位、集团控参股企业、农垦事业办、集团机关)工作或生活不少于一年的人员(截止2022年11月),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推选。共评选出10名“江苏农垦最美人物”。

二、评选条件

2022年度“江苏农垦最美人物”是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自然灾害频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大背景下,在倡导社会美德、维护公平正义、引领实干兴业、践行诚实守信、弘扬无私奉献精神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

三、实施步骤

1.信息发布。12月初通过《江苏农垦人》报、江苏农垦信息网、江苏农垦微信公众号、垦区企业各类自办媒体广泛发布活动启事,形成活动声势。

2.推荐申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对照评选标准要求,分别做好对应类别的评选宣传发动和推荐申报工作。所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各党总支报送2个先进典型、直属支部报送1个先进典型。

3.初步筛选。各单位对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经党组织审定后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党委工作部。2023年3月上中旬在《江苏农垦人》报刊登候选人选简要事迹,设定权重,根据综合推荐、专家评审结果,提出“江苏农垦最美人物”建议名单。2021年获评“江苏农垦最美人物”及提名奖的人选,不再纳入本次评选范围。

4.名单确定。经集团党委会研究,最终确定10名“江苏农垦最美人物”。由组委会办公室对外统一公示。

5.宣传表彰。集团《江苏农垦人》报开设专栏,对入选“江苏农垦最美人物”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并适时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垦区各单位利用各类自办媒体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学习典型、崇尚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江苏农垦最美人物”推荐表

“江苏农垦最美人物”推荐表  附件表.docx

江苏省宝应湖农场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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