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产业工人)

发布时间:2022-04-20 04:17作者:

江苏省宝应湖农场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性质,隶属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淮安市金湖县因企业经营管理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宝应湖农场公司(社区)、农发分公司职工子女招聘产业工人若干名,现将具体规则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四)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农场招待所:服务人员2人

招聘要求:

1.父母至少有一方为宝应湖农场公司(社区)、农发分公司职工

2.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部队退伍军人;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落落大方;

4.专业不限,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等专业者优先;

5.有餐饮服务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农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

(二)林木公司:产业工人1人

招聘要求:

1.父母至少有一方为宝应湖农场公司(社区)、农发分公司职工

2.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部队退伍军人;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专业不限,林业类专业者优先;

5.有林木生产、销售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有志在农场基层一线工作,身体健康,能承担一定程度体力劳动,能适应长期出差及野外现场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

(三)养殖场:产业工人1人

招聘要求:

1.父母至少有一方为宝应湖农场公司(社区)、农发分公司职工

2.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部队退伍军人;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专业不限,畜牧养殖类专业者优先;

5.有水产养殖、销售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有志在农场基层一线工作,身体健康,能承担一定程度体力劳动,能适应长期野外现场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

(四)综合管理科:产业工人1人

招聘要求:

1.父母至少有一方为宝应湖农场公司(社区)、农发分公司职工

2.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部队退伍军人;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

4.专业不限;

5.有农村、社区工作经历者优先;

6.有志在农场基层一线工作,身体健康,能承担一定程度体力劳动,能适应长期户外现场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执行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三、招聘方式及条件

招聘方式:个人报名,同一岗位应聘人数少于5人进行面试;同一岗位应聘人数5人及以上的进行笔试及面试。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业务工作能力;

4.无不良行为及违法记录;

5.具备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从业人员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3.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曾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的或因个人原因被辞退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420—202255日;

2.报名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①网上报名邮箱:843107588@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专业+报考职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网上报名所需材料均以原件扫描件的方式打包发送)

②现场报名地点: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宝应湖农场宝农路十六号(场部大楼)党委工作部陈先生,电话15861727382(微信同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背面用铅笔标注本人姓名电子照片在文件名中备注本人姓名);

②《江苏省宝应湖农场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1;

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

④户口簿(原件、复印);

⑤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http://www.chinadegrees.cn);

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⑧江苏智慧人社社保缴纳证明(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

⑨资格审查亲属回避情况:《应聘人员主要社会关系登记表》 附件2。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工作待遇

拟聘人员实行试用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淮安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工资待遇按宝应湖农场有限公司产业工人薪酬标准(普工)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七、此公告由宝应湖农场公司党委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655236976   周先生

15861727382   陈先生

江苏省宝应湖农场有限公司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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